为进一步畅通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发展改革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接待安排
1. 时间:原则上每周周三上午8:30-11:30,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除外;
2. 地点:综合实验大楼11楼院接待室A1108或领导办公室;
3. 院领导接待安排:见附件1
三、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
四、接待日受理事项范围
1. 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及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 反映有关学院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宜的问题;
3. 学院各部门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4. 师生员工维权诉求和个人信访;
5. 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 亟须学院领导处理的有关问题;
7. 其他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五、接待流程
接待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准备反映情况的人员须填写表格《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附件2),并在每周二下午15点前交至党政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接待时间直接前往。
六、处理与反馈
1. 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学院领导应及时明示有关处理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及时答复;对不能当即答复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在《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领导接待日登记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对重大问题应建议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2. 督办落实。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七、来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自觉维护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秩序。
八、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2月15日
附件1: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
日期 |
时间 |
负责接待学院领导 |
第1周 |
8:30-11:30 |
夏李斌 |
第2周 |
8:30-11:30 |
饶先发 |
第3周 |
8:30-11:30 |
薛锦春 |
第4周 |
8:30-11:30 |
晁云 |
第5周 |
8:30-11:30 |
李亮星 |
第6周 |
8:30-11:30 |
夏李斌 |
第7周 |
8:30-11:30 |
饶先发 |
第8周 |
8:30-11:30 |
薛锦春 |
第9周 |
8:30-11:30 |
晁云 |
第10周 |
8:30-11:30 |
李亮星 |
第11周 |
8:30-11:30 |
夏李斌 |
第12周 |
8:30-11:30 |
饶先发 |
第13周 |
8:30-11:30 |
薛锦春 |
第14周 |
8:30-11:30 |
晁云 |
第15周 |
8:30-11:30 |
李亮星 |
第16周 |
8:30-11:30 |
夏李斌 |
第17周 |
8:30-11:30 |
饶先发 |
第18周 |
8:30-11:30 |
薛锦春 |
第19周 |
8:30-11:30 |
晁云 |
备注说明:
1. 接待地点:综合实验大楼11楼院接待室A1108或领导办公室;
2. 下学期及今后接待时间安排不再另行通知,按照1、2、3、4、5周分别为夏李斌、饶先发、薛锦春、晁云,李亮星,第6周后再循环直至学期结束。
3. 此为接待预安排,若时间冲突,接待领导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