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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18:24

2018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发布者: manager   点击: 190   发布时间: 2018-06-14 23:26:48

为鼓励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制定优秀新生奖励政策,以奖励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规定条件的优秀新生,具体办法如下:


天津、辽宁、山东、广东、海南等省(市)因一、二本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只有本科分数线,新生奖励办法按照:

1)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小于50名的省份,文科奖励第1名,理科奖励前2名;

2)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在50149之间的省份,文科奖励前3名,理科奖励前6名;

3)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在150以上(含150)的省份,文科奖励前4名,理科奖励前8名。奖励金额5000/人。

备注:(1)以上奖励金额不重复计算;

2)如有其他疑问,学校有最终解释权;

3)独立学院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