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科室、教研室、实训中心:
为加强学院工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更好服务广大工会会员,结合学院内设机构等实际情况,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将学院工会设置三个工会小组并明确职责。
一、工会小组设置:
(1)机关工会小组(包括学院领导、党政办、学工办、实习实训中心教职工会员);
(2)能动与冶金工会小组(包括能源与动力教研室、冶金教研室教职工会员)
(3)机电与材制工会小组(包括机电教研室、材料与制造教研室教职工会员)
二、小组长的产生和条件
各小组所属部门通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工会小组组长,工会小组长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学习政治、业务技术;有一定参政议政和组织管能力。
三、工会小组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
2.响应上级工会号召,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努力营造学院良好氛围。
3.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工作,发扬主人翁精神。
4.认真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会活动。
5.积极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6.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7.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关心青年职工成长成才,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8.加强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搞好工会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和教育工作。
9.做好会费收缴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