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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学生请假审批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3:05

学生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班级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点起~ 年  月 日 点止( 天  小时)

家 庭

通讯地址

寝室号码

学生电话

家长电话

请假原因

(事由、去向)

是否征得父母同意

请假须知

(1)请假须经家长打电话或发短信向辅导员(班主任)说明确认。

(2)请假人在假期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3)往返途中及请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返校后必须亲自销假,超过假期必须续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5)请假期间应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和国家荣誉的事情。

请假人签字:

(签字即表示请假人已认真阅读并认同以上全部条款和规定

班长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

(班主任)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校区)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学 校

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注:(1)任何请假都必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2)本表由请假学生自行到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3)学生请假,先由班长签署意见。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报所在学院(校区)备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所在学院(校区)审批,报学工部备案;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的,由所在学院(校区)签署意见,报学工部审批(国庆节假期除外,国庆节假期只需由学院或校区审批即可);半个月以上的,由所在学院(校区)签署意见,报学工部审核,学校主管领导批准。(4)请假手续原则上必须由请假人亲自办理。(5)本表一式一份,审批完成后立即交辅导员(班主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