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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8:4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五)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现场复试要求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建立试题库,负责与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各学科(专业)成立现场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建设复试题库,开展复试工作。选派不少于7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和青年博士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3.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工作由各专业的2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复试小组成员或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工作组成员进行测试评分。

三、复试资格及审查

(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各科成绩与总分均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即具备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初试

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学院根据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人数。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3.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复试方式另见调剂公告。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

9.全日制定向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心理测试

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1.专业课考核

现场笔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专业课考核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2.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支撑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包含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方面,考查考生外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查。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数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100分,现场复试由专业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

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权重、复试成绩占40%权重。

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按此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考生

学院将于3月28日开始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先进行加试,加试通过后与其他考生进行专业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普通计划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注:专项计划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4.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且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监督电话:

学院:0791-83852050,E-mail:lilx@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七)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八、学院联系方式

地点: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综合实验楼11楼A1103室

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775256326@qq.com

联系电话:0791-8385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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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