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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7:39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科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分配本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现场复试要求科学设置面试流程及建立试题库,指导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各学科(专业)成立现场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开展复试综合面试工作。选派不少于7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师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现场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3.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工作由各专业的2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复试小组成员或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工作组成员进行测试评分

、招生计划

2023年学院拟招生计划总人数35,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及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后进行公布。

四、复试资格及审查

(一)复试资格

1.复试专业分数线

报考我院所有考生各科成绩与总分均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由学院按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

2.复试资格名单

1)一志愿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即具备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3)以选拔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该专业当年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的考生,以选拔时的综合面试成绩作为复试成绩。

3.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2)-(5)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学部)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现场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六、复试内容

1.心理测试。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2.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报考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的专业知识;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主要是考生进行150字数左右的自我介绍后,回答2-3个问题。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笔试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专业笔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科目进行考核,专业笔试分数为100分。

2)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简章),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数为100分。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由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60%权重、复试成绩占40%权重。

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按此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或替补。

、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考生学院将于331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先进行加试,加试通过后与其他考生进行专业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我拟于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即46日开通考生调剂报名,具体开通时间以学院公布时间为准,持续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符合复试条件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与我完成相互确认即取得复试资格,学院将发送调剂考生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学院发出复试通知的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7日以后进行,复试流程参考一志愿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或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进行专业笔试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7.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与邮箱。

监督电话:

学院:0791-83852050,E-mail:lilx@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九、其他

1.为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学院将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5.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学院联系方式

地点: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综合实验楼11楼A1103室

联系人:老师

邮箱:775256326@qq.com

联系电话:0791-8385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