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号)和《关于做好选拔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理工研字〔2022〕4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确保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选拔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选拔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院选拔生工作小组及选拔生考核小组
1.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李斌
副组长:薛锦春 晁云
成 员:李亮星、肖斌、张乐平、吴晨刚、王海鹏、刘晶静
秘 书:黄淑慧、丁凤
主要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院选拔生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学院选拔生考核小组工作;(2)制订学院选拔生考核工作原则和面试办法;(3)负责对考核老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职责、业务的培训;(4)负责审核选拔生的资格;(5)负责审核选拔生综合考核小组的考核纪录和考核结果;(6)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选拔生名单;(7)公布考核结果并处理遗留问题。
2.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
成员由学院随机抽调专家。
主要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设计考核方案;(2)制订考核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最终评分;(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选拔生建议名单。
二、 申请条件:
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6号)文件第一条。
三、选拔成绩评定
选拔生成绩由面试成绩确定。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考核总成绩为15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综合能力4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90分,一律不予录取。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80分
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报考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的专业知识;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 综合能力 40分
主要考察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
(3) 外语听说能力 30分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统分原则
在评委评分后去除最高、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分,最后计算的各类算术平均分之和为选拔生的考核总成绩。
4.考核程序
(1)考核学生按专业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考核方案:
1)中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
2)英语交流(2分钟)。
3)公共面试题目(3分钟):从3个素质面试题库抽选1个回答。
4)专业面试题目(6分钟):从5个专业面试题库抽选2个回答。
5)评委自由提问(6分钟)。
五、选拔生名单确定
学院选拔生工作小组根据选拔对象的面试成绩确定选拔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监督及联系方式
学院:0791-83858330,邮箱:775256326@qq.co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邮箱:303528685@qq.com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