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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25
   

各办公室、教研室(中心)、学生班级:

为使学院班级呈现积极向上的风貌,也使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以下简称“先进班级”)评选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便于操作,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10月左右),具体以学院学工办下发通知为准。

二、评选名额

大一到大三每个年级评选 2 个学院“先进班级”称号班级,共六个。其他班级按照得分顺序在年级内排序。

三、评选流程

参加评选的班级须自愿按下发的通知要求,根据《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考核实施细则》向学院上交《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考核自评表》(学工办下发通知时下发),交学院学工办审核,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一票否决制和直通评优

1.当年班级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优秀评定资格,其中 1-5 条在总分中每项扣 15 分:

1)发生有责任非正常死亡事件的;

2)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如恶性打群架事件的;

3)发生考试违纪并受到学校处分的;

4)奖、免、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分解指标或将奖助学金等作为班费、毕业酒会费用等活动经费的;

5)有因学业问题留级或退学现象的;

6)班级周寝室检查优秀次数低于 15 次(含),或不合格寝室超过 8 次(含);

2.在常规工作良好基础和未触犯一票否决制前提下,当年班级获得对学院影响力有提升的重大事件或重要荣誉,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可以直接评定为优秀。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学院“先进班级”称号班级,同等条件下,直接推荐参加学校先进班级,择优推荐校级以上(含)集体荣誉评定。

2.学院将为获“先进班级”称号班级颁发奖状和奖励 500元资金奖励。

3.对获“先进班级”称号的所在班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在校期间的各类评先评优和奖励额外指标奖励(党员发展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

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开始执行,由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之前相关办法一并作废。

附件: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学雷锋,创三好”先进班级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