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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21:30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88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生的推荐免试工作,特制订此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夏李斌

副组长:薛锦春

员:晁云、李亮星、肖斌、张乐平、吴晨刚、王海鹏、孙冰心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斌兼任,工作秘书:黄淑慧、丁凤。

2、推免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院推免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

2)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职责、业务的培训;

3)根据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审核组;

4)负责审核推免生的资格,确定拟推免名单;

5)公布推免结果并处理遗留问题。

3、成立推免专家审核组

组 长:许梁

副组长:苏远平

员:戚方伟、刘晶静、吴志刚

4、推免专家审核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专业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

2)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无实等情况;

3)负责对有疑义的业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4)答辩后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答辩过程录取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二、申请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学校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生毕业证书。

8、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符合《推免办法》中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三、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加强对申请推免资格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取消面试环节,以相关专业申请人员的基础成绩(即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排名确定拟推免资格。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的,需主动申请回避并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推免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免成绩计算

推免生基础成绩由课程平均绩点和附加分组成。

基础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1、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2、附加分

附加分计算方法按《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88号)中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执行。特别说明1、科研竞赛的附加分中的省级竞赛只将国家A类学科及以上竞赛的省级赛成绩纳入计算范围(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科竞赛项目类别以学校当年下发的关于A类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的文件为准;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名额分配

统筹考虑学院各专业人数、学院本科层次(一本和二本),根据学校分配至学院的名额(暂定5个,若名额有变动另行制定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专业名称

人数

指标数量

备注

汽车服务

29

1

一本

软件工程(冶金、资源)

71

1

软件工程冶金、资源人数分别为28、43人

软件工程(机电、制造、电气)

(注:专业人数>60人必须保证1个指标)

218

3

软件工程(机电、制造、电气)人数分别为88、84、46人


六、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凡申请推免的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于924日下午17点之前交到A1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序整理好于924日下午17点之前以“班级+学号+姓名推免申请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775256326@qq.com。申请材料如下:

(1) 材料清单;

(2) 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

(3) 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 前六个学期的成绩表;

(5) 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 其他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7) 拟推荐资格名单汇总表。

2、学院推免审核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工作小组按本条例的第三点要求进行排序,并向学生公示,最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5、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

6、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922日至

924

各学院(部)布置推免工作,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于9月24日下午17点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能机学院

923

学院(部)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学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能机学院

924日至

928

各学院(部)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按总成绩(即基础成绩)排名,按推免名额确定拟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9月28日前通过OA提交研究生院,纸质版加盖公章交研究生院。(电子版汇总名单OA发研究生院,业绩材料原件留在学院,只提交复印件给研究生院)

能机学院

926日至

928

各学院(部)在网站、公告栏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公示内容含申请推免考生成绩、在校期间业绩、附加分项目、分值)。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

能机学院

929

9月29日下班前研究生院从形式上审核各学院(部)提交的拟推荐资格名单,按总成绩排序汇总学校拟推荐资格名单。

研究生院

930日至

106

进行公示10月7日起不再受理申诉请求。

能机学院

研究生院

107日至

108

审定最终推荐名单。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08日前

推免生数据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研究生院

108日至

1012

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注册(实际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推免生



10月12日至

10月25


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接收推免生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际以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能机学院

研究生院

107日前

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库。

能机学院

研究生院

八、监督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能机学院:0791-83858330 E-mail775256326@qq.com

学校纪委: 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 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九、其他

1、《推免办法》与以上细则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2、推免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

3、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0923